湘建函〔2020〕7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化建设的精神,紧密围绕《“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和一个数据中心+智慧建设、智慧住房、智慧城管、智慧政务四大板块的整体框架,切实抓好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既有平台迭代更新与互联互通,进一步助推“四智”向市县区延伸,形成省市县“一张网”,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全覆盖,有效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治理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智慧住建”统筹部署
1.进一步完善基础政策文件
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的引导规范,根据《“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新形势,在深度梳理信息化各项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编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未来五年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四智”落地和“智慧住建”试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有关数据标准、系统建设规范、系统验收规范,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引导和规范相关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2.升级完善“智慧住建”整体框架体系
在“智慧住建”一期统一住建工作门户、统一数据资源中心的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工作任务要点,完善各级对外办事服务渠道,统筹各级业务工作协同,整合各级业务管理数据资源,建成全省“统一服务门户、统一工作门户、统一共享门户”,推动“智慧住建”基础支撑框架迭代升级,实现省、市、县三级住建主管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的目标。
3.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发挥全省信息化及“智慧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安排全省信息化及“智慧住建”建设总体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建立健全“智慧住建”建设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抓好平台建设与应用
4.“智慧建设”方面,主要是启动CIM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工地”、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的建设,继续完善全省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动态监管平台,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应用,提升建筑领域治理能力。
——建立CIM平台
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共建、全省共用的原则,以标配+特配的方式推进CIM平台建设。省厅统筹CIM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标准》、《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标准》、《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共享交换标准》等规范标准,并结合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城市体检、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台功能研发,实现与工程项目审批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互通,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各市县依托CIM平台,完善城市信息模型,鼓励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利用CIM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旧城改造和城市管理等工作,提升建筑领域治理能力。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省厅建设“智慧工地监管”省级平台,出台《湖南省“智慧工地”政府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指南》及《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全省“智慧工地”建设。市县结合实际,加快建设本地区智慧工地,指导工地项目端建设配套终端以及相应运行体制机制,同时按照省厅的数据标准,做好与省厅平台的对接,实现省级平台与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
——继续完善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
省厅进一步优化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功能,深化工程项目在住建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并与工改平台实现深层次的融合,加快实现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建立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完善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基础支撑,探索BIM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各市县加强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的应用,利用全省统一平台,做好项目、企业、人员等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应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推介和应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电子证照成果,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审批。
——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
省厅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各系统功能,做好装配式智造平台与工程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衔接,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标准化、产业化、集成化、智能化”目标;加大智造平台企业侧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各环节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建造成本。各市州应督促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将装配式建筑相关信息上传到大数据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行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督促装配式建筑项目建造全流程关键数据上传到质量监管和追溯平台,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应用
省厅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并抓好工程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应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月通报、年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各市县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配套系统应用,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收件、出件的唯一“虚拟窗口”,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项目在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内办理,做好系统培训和服务工作。
5.“智慧城管”方面,主要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分级建成省、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启动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智慧污水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按照省厅统筹,分步实施的方式,省厅建设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一体化业务平台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汇聚分析平台,推进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并组织编制《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指导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按照住建部数据标准向国家平台推送数据。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在已建数字城管平台基础上更新、升级系统,构建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配合省厅快速推进“标配”+“特配”模式(“5+1+1”系统)在市州的应用,同时,按照省厅统一的数据标准,做好与省厅平台数据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启动与区县平台数据的对接,最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加快启动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智慧污水监管平台建设
省厅统筹建设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智慧污水监管平台(含全省乡镇污水治理系统和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系统)。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系统方面,省厅编制《县以上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排水设施数据采集技术导则》,指导各市县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补短板、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排水系统现状摸排及排水管网检测。各市县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市县级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排水系统数字模型,同时做好与省级平台的业务数据对接整合工作,加强有关数据的及时共享和联动管理。全省乡镇污水治理系统方面,各市县统一使用全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平台录入乡镇污水处理相关信息,开展有关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监控数据的接入,形成全省乡镇污水治理一张网。
——推进全省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省厅进一步优化全省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设计,指导市县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线系统建设,做好监督评价,推进综合管线系统全覆盖。未建设综合管线系统的市县,继续采用“标配+特配”模式快速推进地下管线数据普查与综合管线系统建设。已建设综合管线系统的市县,要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将管线数字化成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档案验收的申报和审查材料,对管线成果表进行归档和入库,同时推进市县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实现数据纵向互通。⠼/span>
6.“智慧住房”方面,主要是升级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推动湖南省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全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住房监管领域治理能力。
——升级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
省厅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全省住房租赁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建立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为基础,整合资质许可、房屋面积管理、房屋预售、交易资金监管等系统,并集自动核验、便捷查询、统计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房屋网签备案服务监管平台。各市县加强全省房地产平台的应用,辅助做好分析决策,并统一使用全省统一平台办理网签业务,同时梳理自建网签系统的历史数据,按照省厅提供的数据标准,做好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抓好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全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省厅抓好做好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全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健全机制,开展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统一使用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全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管理等相关业务,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监管信息全覆盖,并通过系统与改造现场联动,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质量。
7.智慧政务方面,加快构建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同时推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打造省市县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
——加快构建省级一体化政务大平台
省厅构建省级一体化政务大平台,出台《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全省政务服务数据标准》等基础政策文件,指导市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并建设市县标准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接口,推动厅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向市县延伸,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联动。未建平台的市县,要在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统一行政服务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的基础上,依托标准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已建平台的市县,要整合本部门及所辖县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做好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span>
——推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
省厅依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专线网络等政务网络,在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基础上,实现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各市县要积极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对接融合,实现电子公文传输上下联动。
(三)做好“四智”落地见效重要保障工作
8.抓好“智慧住建”试点建设
省厅制定政策方案、规划计划统筹推进“智慧住建”试点工作,跟踪指导试点单位建设工作,评估试点工作成果。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按照步骤、节点推进相关工作。
9.筹备召开“智慧住建”推进大会
为总结“智慧住建”阶段性成果,助推四智进一步落地,省厅筹备召开全省“智慧住建”推进大会。各市县根据省厅要求,做好大会的组织准备、“智慧住建”阶段性成果总结与成果展示以及为“智慧住建”建言献策等工作。
10.切实抓好全省视频会议暨城市运行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应用
全省视频会议暨城市运行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是联接住建部、省厅、市州住建单位、县市住建单位的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各市县要做好系统维护管理,并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及网络设施,推广系统应用范围,提高系统利用效率。
11.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数据安全管理,强化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落实国家有关密码管理制度和政策,推广应用全省住建行业共用、通认的数字身份认证与电子签章体系;加快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构建数据安全运行和数据汇聚共享的支撑体系。
三、工作要求
1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推进“智慧住建”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任务工作的落实,有效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能力。
13.进一步拓展资金的筹集渠道
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安排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基础信息化建设,并将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信息系统长效运行,理顺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智慧住建”建设,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
14.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加强组织策划,做强正面宣传,加大新闻发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手段,通过邀请媒体跟踪报道、专家讲座、举行信息系统平台上线仪式、举办网上论坛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要成就,充分展现各地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